12月6日上午9點半,連云港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金某等7名被告特大鎂砂硅鐵走私案。2年多的時間,7人采用偽報品名的方式,將輕(重)燒鎂以“耐火材料”、硅鐵以“瀝青碎石”、“金屬硅”品名報關出口,以此牟取非法利益,涉案案值近8億元,涉嫌偷逃稅 款近8000萬。
據(jù)市人民檢察院指控,從2012年到2014年6月期間,被告人金某、劉某某、宋某某、喻某某、張某某 、邱某等7人為了牟取非法利益,通過凱新公司采用偽報品名的方式,將輕(重)燒鎂以“耐火材料”品 名報關出口,將硅鐵以“瀝青碎石”、“金屬硅”品名報關出口,走私出口輕(重)燒鎂和硅鐵。
在走私出口活動中,被告人金某、張某某等人通過網(wǎng)上買單、私刻公章、制作虛假合同、提供虛假證 明等方式逃避海關監(jiān)管。2014年6月11日,連云港海關緝私分局在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查獲凱新公司 已經(jīng)申報出口的200噸輕(重)燒鎂,查獲凱新公司集港待申報出口的78.62噸硅鐵、175.44噸輕(重)燒 鎂,查獲凱新公司已經(jīng)訂艙裝箱的431.84噸硅鐵及剛?cè)霂斓?00.1噸硅鐵。
經(jīng)連云港海關核定,被告人金某、張某某走私出口116票輕(重)燒鎂,偷逃稅款人民幣 290萬余元;走私出口236票硅鐵,偷逃稅款人民幣7000萬余元。被告人劉某某、宋某某走私出口輕 (重)燒鎂116票、硅鐵192票,偷逃稅款人民幣5800萬余元。被告人喻某某走私出口硅鐵44票,偷逃稅款人民幣1440萬余元。被告人張某某走私出口硅鐵18票,偷逃稅款人民幣690萬余元。被告人邱某走私出口硅鐵12票,偷逃稅款人民幣340萬余元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金某等人違反國家法律,逃避海關監(jiān)管,偷逃應繳稅額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 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應當分別以走私普通貨物罪、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7名被告出庭受審卷宗達120本,金某等7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審,他們中年齡最大的59歲,年齡最小的28歲?,F(xiàn)場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及出示的相關證據(jù),緊張有序地進行詢問、質(zhì)證。該案卷宗多達120本,被法院工作人員用兩個小車 推至庭審現(xiàn)場。
庭審歷時兩天。由于該案涉案人員多、案情復雜、犯罪證據(jù)繁多, 法庭將擇日宣判。